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提取
2017-07-06 14:40:51 瀏覽次數:
事項序號 |
17 |
事項主題 |
提取服務 |
事項名稱 |
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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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公積金繳存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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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
1、住房公積金繳存的職工; 2、職工喪失勞動能力或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嚴重困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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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
1、提取人身份證; 2、提取人在委托銀行開戶的銀行卡或存折; 3、殘疾人證或縣級以上勞動鑒定部門出具的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文件; 4、屬于自然災害的,提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受災情況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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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流程 (流程圖) |
職工提供要件材料→辦事處審核→支付住房公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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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依據 和標準 |
不收取任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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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依據 |
贛市府發[2011]17號贛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贛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和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贛市公積金字[2018]8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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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
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即時受理即時辦結,對需要相關單位協查后的提取,協查后準予辦理的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 提取申請人對辦事處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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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門 |
各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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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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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線辦 理時間 |
支持手機APP、個人網廳、贛服通辦理 |